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2日消息(记者王洪旭 实习生姚均慷)近日,海南省卫健委、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印发《海南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符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激发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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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倾向 鼓励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方案》明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
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
围绕职称评审重点难点及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创新评价机制,进一步激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成就感和获得感。
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满足各类用人单位选才用才需要,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健康海南战略。
坚持分类实施,自主评价。根据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特点,采用业绩水平与发展潜力、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类分层评价,持续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实施分类评价,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
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 探索引入患者对医生的评价指标
《方案》指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满足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可参加相应专业、层级的考试或职称评审。
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建立完善实践能力评价指标。针对卫生行业实践性强的特点,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
对于临床医生,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转运)病人数量、手术数量、临床研究能力、医学教学等作为申报条件。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定数量的病案加强对临床医生执业能力的评价。探索引入患者对医生的评价指标。
提升数字化服务效能 向基层一线倾斜
海南将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将临床工作数据等提取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参考,促进卫生人才评价数据平台与“三医联动一张网”系统有效衔接,加快建设符合海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
探索建立不同特色评价体系,针对中医治未病人才特点,重点考察能否开展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制定健康调养方案,掌握针灸、推拿、膏方、拔罐、穴位敷贴、药浴等健康干预措施,对治未病服务人群开展中医药特色干预技术,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院前急救人才评价体系。重点评价推广院前医疗急救适宜技术、抢救危急重症患者、开展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等方面能力和实际成效。
向基层一线倾斜,完善基层评价标准。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相应专业的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相关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考试。对长期在基层服务、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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